根据《瀍河回族区公开招聘校医方案》规定,符合岗位条件且持有相关资格证书的人员在现场报名时提供所有相关材料,并填写《加分申请表》总成绩加5分。未在现场报名、申请加分并提供加分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享受加分条件。公示期从即日起至2020年12月24日下午17:00止。
公示期间,报考者和其他知情者对申请加分人员有异议或者发现申请加分人员存在不符合招聘要求等情形的,请在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向洛阳人才人仕实业有限公司(0379-69981169)进行举报。
洛阳人才人仕实业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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