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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清县交通运输局_新闻宣传职位_2022吉林省考职位表

华图教育 | 2022-01-29 1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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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吉林公务员招录5367人公告发布,报名时间2022年2月9日8:30至2月13日14:30。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重点测查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公安机关执法勤务警员职务序列职位专业考试科目为《公安专业科目》;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3月26日,《公安专业科目》笔试时间为3月27日。详细招聘职位如下:
 

  汪清县交通运输局_新闻宣传职位_2022吉林省考职位表详情:

  部门代码:302110

  部门名称:汪清县交通运输局

  职位代码:001

  职位名称:新闻宣传职位

  科目类别:B

  招考人数:1

  招考对象: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学历要求:大专以上学历

  学位要求:与报名学历相对应的学位

  是否允许以学位证所列专业报考:不允许

  专业要求:专科专业为:文秘类;本科专业为:中国语言文学类;研究生专业为:中国语言文学

  性别要求:不限

  政治面貌要求:不限

  基层工作经历要求:汪清县交通运输局

  其它资格条件要求:

  最低服务年限要求:5年(含试用期)

  体能测评或专业考试要求:无

  体检标准:通用标准

  备注:

  部门性质:行政机关

  网报时考生咨询电话(区号-xxxxxxxx):0433-8815670

  表来源:延边州

  招考年份:2022

  市区:延边州

  区县:汪清县

  公安:非公安岗

  公安职位大类:非公安岗

  公安区县:非公安岗

  公安市区:非公安岗

  招考对象: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022吉林公务员职位分析:

2022吉林公务员招录职位分析

  2022吉林公务员常见报名问题:

  3.2022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是否可以报考?

  除定向到吉林省工作且未明确定向单位(相关行业)的外,不可以。

  备考试题:

  [单选]

下列情形不构成民法所称“不当得利”的是:

A . 李某借用王某的单反相机,借用期间私自将相机出租给刘某,收取租金300元
B . 张某在便利店买东西,收银员因疏忽大意错将50元当成10元找零给张某,张某收钱后即刻离开
C . 纪某为使其子能够通过某高校自主招生考试,找到严某“打招呼”,严某因此收取纪某8000元打点费
D . 赵某请周某辅导其复习考试,并约定如及格将赠予周某价值500元的化妆品,考后赵某认为肯定能及格,提前将化妆品送给了周某,但成绩公布后赵某并未及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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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考答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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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图教育参考解析]:

本题为争议题
华图选D;其他选C。
本题为民法常识。
第一步:分析考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122条规定:“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不当得利的成立要件有:①一方取得财产利益;②一方受有损失;③取得利益与所受损失间有因果关系;④没有法律上的根据”。

D选项:赵某送周某化妆品是两人的约定属于合同之债,不构成不当得利。赵某想追回损失,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147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本题选非,当选。

第二步:分析选项
A选项:李某借用王某的单反相机,相机所有权仍是王某,而李某将相机出租给刘某并收取租金的行为,满足不当得利四个成立要件,构成不当得利。本题选非,排除。

B选项:张某多收取找零40元使自己取得财产利益,使便利店遭受损失,两者有因果关系,没有法律依据,满足不当得利四个成立要件,构成不当得利。本题选非,排除。

C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88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以受贿论处”。严某收取打点费的行为本身触犯了刑法,所得钱财也满足不当得利四个成立要件,构成不当得利。本题选非,排除。

故本题选D。

注:争议题是指各家答案不一样的题目。我们收录的各机构答案均来自于网络且有完整答案及解析截图,如果出现在我们公布完争议题答案后各机构更改答案,我们很开心。欢迎来电来函从知识层面探讨。
【2018-深圳-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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