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栾川县公开招聘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公告》要求:“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时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以下岗位未达到规定比例,按照公告要求进行核减。
岗位 |
岗位代码 |
招聘计划 |
核减 |
核减后招聘计划 |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 |
201 |
1 |
1 |
0 |
202 |
1 |
1 |
0 |
栾川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7月10日
文章来源:https://www.luanchuan.gov.cn/gsgg/66165